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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理合同纠纷案件相关法律问题分析

作者:冯宁合同纠纷案件保理公司法律问题天津滨海新区上海浦东新区应收账款管理专业委员会银行业协会

摘要:2012年,商务部下发了《关于商业保理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同意在天津滨海新区、上海浦东新区开展商业保理试点,进一步拓宽了保理发展空间,允许通过设立商业保理公司,为企业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管理、信用风险担保等服务。中国银行业协会保理专业委员会的《中国保理产业发展报告(2013)》显示,2013年我国保理业务量达5219亿美元,同比增长15%,其中国内保理4078亿美元。随着经济转型、增速放缓,各类保理合同纠纷案件不断呈上升趋势。由于保理业务在我围发展历程较短,相关法律法规欠缺,审判实践中对保理相关法律问题的理解和认识尚不统一,亟需研究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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