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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贿赂与公对公借款的关联性判断

作者:罗开卷; 姚丽萍收受贿赂关联性借款挪用公款罪个人利益想象竞合贿赂行为行为人

摘要:【裁判要旨】收受贿赂与公对公借款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其实就是判断行为人实施公对公借款是否谋取个人利益。如果存在关联,认定行为人谋取了个人利益,成立挪用公款罪与受贿罪的想象竞合,应从一重处。反之,不成立挪用公款罪,对收受贿赂行为以受贿罪论处。在多次收受贿赂中,如每次受贿与公对公借款都存在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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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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