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芮松艳视频网站广告功能浏览器不正当竞争功能构成过滤经营行为诚实信用原则
摘要:【裁判要旨】具有损人利己的可能性是竞争关系成立的前提条件。被告向用户提供具有过滤视频广告功能的浏览器的行为,属于对免费视频加广告这一正常经营行为的直接破坏,该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这一认定并不意味着法律对现有商业模式提供直接保护,而仅是对于采用现有商业模式的合法经营活动提供保护,并禁止他人对该合法经营活动进行直接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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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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