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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勾结共同骗取拆迁安置地构成贪污罪

作者:肖福林拆迁安置贪污罪勾结违章建筑工作人员人民检察院行为构成公诉机关

摘要:【裁判要旨】被拆迁村民事先与拆迁工作人员相勾结,预谋通过共同搭建违章建筑骗取拆迁安置地平分,因主要利用的是拆迁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其行为构成贪污罪,而非诈骗罪或行贿罪。【案情】公诉机关: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谢宝文。2011年冬,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南水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征地拆迁科科员杨泽莹(另案处理)与家住拆迁范围内的村民即被告人谢宝文商议,由杨泽莹出钱、谢宝文负责找人搭建,两人合伙在谢宝文的责任田里搭建违章建筑,违章建筑所获取安置宅基地由两人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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