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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性罪名的司法适用

作者:刘凌梅选择性罪名司法适用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犯罪行为数罪并罚法律条文司法实践

摘要:选择性罪名是指一个法律条文规定了两种以上有内在联系的犯罪行为,可以分解适用又可概括使用,但不并罚的罪名。例如,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就是一个选择性罪名。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行为人只实施了其中的掩饰犯罪所得行为,那么应定为掩饰犯罪所得罪;如果行为人实施了所有的行为,则应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但不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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