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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生产销售机的刑事责任

作者:罗开卷活动生产销售刑事责任非法经营行为合作分成方式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罪市场秩序

摘要:【裁判要旨】以提供给他人开设为目的,非法生产、销售具有退币、退分、退钢珠等功能的游戏机,属于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以合作分成方式,将非法生产的机放置于游戏机房内供他人进行活动的,构成开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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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

《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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