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宜中诈骗罪民商事合同担保合同保证担保有期徒刑连带责任借款人民币
摘要:【案情】崔某与杨某经人介绍相识。2012年8月至10月间,杨某多次找崔某借款,并许以高息回报。崔某先后借给杨某人民币166万元,由孙某对其中的110万元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后因杨某只归还了部分借款,大部分款项未按约定归还,崔某遂向公安机关报案。2013年9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十一年。现崔某起诉杨某、孙某,要求杨某返还尚欠的借款本金100万元,担保人孙某负连带责任。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