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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质人窃回质押物并向质权人索赔构成盗窃罪

作者:罗开卷; 舒平锋质押物盗窃罪质权人出质人索赔数额较大诈骗罪盗窃数额

摘要:【裁判要旨】出质人窃回质押财产并向质权人索赔的行为,兼具盗窃与诈骗性质。窃回质押财产,数额较大的,构成盗窃罪,一般应以质押财产的价值认定为盗窃数额;以质押财物失窃为由向质权人索赔,数额较大的,又构成诈骗罪。出质人窃回质押财产并向质权人索赔的行为,成立盗窃罪与诈骗罪的牵连犯,应从一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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