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认定商标侵权不得与在先刑事判决中相交叉因素矛盾

作者:温锦资商标侵权案件刑事判决相交矛盾商标侵权行为民事法律规范侵权行为主体交叉案件

摘要:【裁判要旨】与在先刑事判决相交叉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审理,需要准确区分民刑交叉案件的类型,厘清在先刑事判决既判力对商标侵权案件的具体影响,运用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商标侵权行为。对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不得与刑事判决中相交叉因素矛盾。商标侵权行为主体的认定,要与商标犯罪主体相区分,运用不同的归责原则。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人民司法

《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