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陶恒河未注册商标保护定影知识产权权利冲突标的商标近似认知状态市场格局
摘要:【裁判要旨】保护在先权利是解决知识产权权利冲突的一项基本原则。基于保护在市场中已经确立的由商业信誉带来的利益,商标法确立保护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认定商标近似应根据两者的实际使用状况、使用历史、相关公众的认知状态、使用者的主观状态等因素综合判定,注意尊重已经客观形成的市场格局,防止简单地把商标构成要素近似等同于商标近似,以实现经营者之间的包容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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