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欣晖; 祁若冰劳动报酬权支付能力用工主体有效监管行政机关依法处置监管部门劳动者
摘要:【裁判要旨】用工主体在未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情况下出于躲债目的逃匿,脱离有关行政机关的有效监管,既损害了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又扰CLT劳动监管部门的依法处置,因而,其有无支付能力不影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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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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