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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刑后民”在破产程序下的审视与重构

作者:唐旭超先刑后民破产程序民事法律关系重构刑事法律关系刑民交叉案件刑事犯罪

摘要:一、“先刑后民”的性质及内涵“先刑后民”又称“先刑事后民事”,一般是指当某一行为同时构成民事不法与刑事犯罪时,刑事法律关系在处理的位序上优先于民事法律关系。关于“先刑后民”的性质,有学者认为是“解决刑民交叉案件的基本原则”,山也有学者认为“不具有作为一项原则所应当具有的普遍意义,不宜作为一项原则来强调”。②按照《布莱克法律词典》的解释,法律原则是指法律的基础性真理或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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