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家庭暴力是暴力而不是纠纷

作者:陈敏家庭暴力家庭纠纷法定离婚理由民事证据规则司法认定2001年当事人举证司法解释

摘要:自2001年家庭暴力成为法定离婚理由以来,家庭暴力司法认定率一直非常低。这通常被认为有当事人和法律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家庭暴力的隐蔽性导致当事人举证难;二是立法没有界定家庭暴力、司法解释对家庭暴力的界定不易操作、民事证据规则忽略家庭暴力特点致使受害人举证责任过重,三者共同造成法院认定难。笔者致力于家庭暴力研究和实践16余载,深感司法认定率低,虽然有上述客观原因,但更主要的是司法者头脑中公私二元划分思想导致的家庭暴力是家庭纠纷的误区。本文阐述家庭暴力是暴力而不是纠纷,分析家庭暴力被当作家庭纠纷的原因,并提出更新观念、提高审理技能的有效方法。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人民司法

《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