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许尚豪; 欧元捷督促程序争讼支付令非讼程序分界点生效
摘要:督促程序以作出支付令的时间为分界点,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一支付令的获取即成立程序和支付令的生效程序。综观我国的各种理论论述,其之所以将督促程序归入非讼程序的范畴,均是因为将视角局限于支付令的申请到成立这一阶段,而对位于后半部分的支付令的生效视而不见。如果单纯考察支付令的成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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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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