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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性设计特征的司法认定及其意义

作者:朱理设计特征司法认定外观设计整体视觉效果区分标准上诉人申请再审美学因素右视图区别特征

摘要:功能性设计特征是指那些在该外观设计产品的一般消费者看来,由所要实现的特定功能唯一决定而并不考虑美学因素的设计特征;功能性设计特征与该设计特征的可选择性存在一定的关联性,但是功能性设计特征的判断标准并不在于该设计特征是否因功能或技术条件的限制而不具有可选择性,而在于一般消费者看来该设计特征是否仅仅由特定功能所决定,从而不需要考虑该设计特征是否具有美感;功能性设计特征对于外观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通常不具有显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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