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良骥行政复议具体行政行为受案范围徐益上诉人合同订立行政诉讼法邮寄送达驳回上诉宁波市鄞州
摘要:行政机关在未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前提下,仅凭与相对人达成的拆迁协议,而主张其拆除相对人房屋的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的理由不能成立。上述拆除房屋的行为属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复议机关应当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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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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