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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件的审理情况及思考

作者:孟高飞劳动关系主体纠纷案件案件审理强制性标准和谐劳动关系劳动法调整范围调整对象

摘要:劳动法通过设定一系列的强制性标准,给予纳人其调整范围的劳动关系主体以特别的保护。劳动关系作为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其范围的宽窄决定着劳动法保护大门的开合。因此,明晰劳动关系的内涵,是准确适用劳动法的基础,也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前提。我国立法未对劳动关系的含义作出界定,不同部门探索的判断标准不尽一致,实践中的认定略显混乱,未能有效消弥争端。笔者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近3年审结的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件为样本,就该类案件审理的基本情况、难点、根源展开剖析,以期勾勒出劳动法保护大门的开合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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