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郝泽愚法律责任船舶出口贸易公司海上货物运输绕航合同关系北海市奇士
摘要:原告广西北海市进出口贸易公司(以下简称北海公司)和被告希腊山奇士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奇士公司)订立以提单为证明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关系。山奇士公司应按提单约定的自图阿普谢(TUAPSE)港至中国北海港的航线将货物运往卸货港。但在船舶航行中,船长怀疑主机有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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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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