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田华; 崔胜东政府采购行为政府采购监督处理决定政府采购项目审查认定采购程序合法性审查行政决
摘要:政府采购中,财政部门对投诉作出行政决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应接受司法审查。司法审查不仅要关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处理决定程序和实体的合法性,还需对政府采购行为本身的合法性进行再审查、再判断。如果政府采购行为违反了非歧视待遇原则及采购本国货物的规定,应认定政府采购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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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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