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罗霞申报资料合同义务出让方技术转让合同药品批准文号许可制度解除合同技术转让费新药证书合
摘要:国药品上市许可制度的核心是药品批准文号制度。在出现申报资料工艺参数不详尽、质量可控性低、缺少稳定性试验研究、原料药来源不符合规定等情形,导致受让方最终不能获得新药证书或药品批准文号时,受让方能否主张转让方根本违约并要求解除合同?在新药申报中,保证申报资料数据的真实可靠属于合同义务还是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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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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