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焱; 周振超著作权人裁判要旨重庆出版社作品著作权教育研究所教辅书侵权行为法定许可使用出版发行教
摘要:<正>【裁判要旨】经过独创设计的教科书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畴,教科书编著人依法享有法律赋予的著作权。依据他人编著的教科书出版同步教辅资料,属于对教科书著作权意义上的使用,应征得教科书著作权人的同意,否则构成侵权行为。■案号一审:(2013)渝中知民初字第108号【案情】原告:北京市仁爱教育研究所(以下简称仁爱研究所)。被告:重庆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出版社公司)。仁爱研究所是北京一家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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