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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强制性行政管理行为及其合法性审查

作者:刘俊行政管理行为合法性审查强制性行政裁判要旨审查标准杨湾镇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管理效率行政强

摘要:<正>【裁判要旨】作为一种行政管理行为方式,非强制性行政管理行为在现实中被大量运用,但仅在相对人自行接受管理行为,并且主动履行了管理行为确定义务的情况下才获得相当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地位,从而具备了行政诉讼客体资格而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审查对象。对该管理行为所适用的行政诉讼审查标准,同样是实体和程序上的合法性。■案号一审:(2012)岳行初字第00036号二审:(2013)宜行终字第000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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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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