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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框架合作协议不当得利纠纷的法律适用

作者:嵇瑾; 张娜娜不当得利上海市分行君业法律适用特约商户被上诉人公司账户请求人一审判决综合考量

摘要:<正>本案是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鉴于不当得利制度的衡平补缺功能,一般认为不当得利请求权不能与合同请求权竞合。但在具体案件审理时,涉及双方当事人存有框架合作协议的案件,不能以偏概全,不能仅以当事人双方存在合同作为适用不当得利制度的条件,而应综合考量债权人是否针对主张利益具有合同之债请求权,以及受益人取得利益过程是否得当、保有利益是否有权利等因素来确定是否适用不当得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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