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卓立剩余财产财产归属产权归属民办教育促进法举办者合伙企业法全部转让武汉国际经营结余周松
摘要:当前,民办学校剩余财产归属争议其实是民办学校财产权归属问题,现行立法并无明确依据,司法实务和理论界存在不同的观点。民办学校剩余财产争议的根源在于对民办学校的性质认识不同,由此也决定了民办学校财产权的归属主体各有不同。那么,民办学校在性质上应作何区分?公益性与非营利性有何关系?如何完善民办学校的产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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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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