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论公示物权与未公示物权的分类

作者:应秀良物权制度公示方法分类不动产登记生效要件交付

摘要:在我国的物权制度下,按物权是否具有法定公示外观(不动产登记、动产的占有或交付)为标准。物权可被区分为公示物权和未公示物权。公示物权是指经过法定公示方法公示的具备物权生效要件的物权,未公示物权是指没有经过法定公示方法公示但已具备物权生效要件的物权。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人民司法

《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