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东勇赔偿数额侵犯专利权抗辩权专利权保护侵权人管辖异议公知技术抗辩侵权产品权利要求司法实
摘要:现有技术抗辩是侵犯专利权抗辩制度中极为重要的一种抗辩方式。虽然2008年专利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已将其作为一种抗辩权予以法定化,但是司法实践中对其具体适用条件仍然存有争议,包括现有技术抗辩的适用范围、可以援引的现有技术的范围、技术比对顺序等。本案中,法院对上述问题均作出了相应的回答。另外,本案亦可作为当原告损失、被告获利等均难以确定的情况下,适用法定赔偿确定赔偿数额时须考量因素的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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