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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已折抵行政拘留的刑事拘留不予国家赔偿

作者:张筱玲; 姜波国家赔偿裁判要旨赔偿义务机关撤销案件不起诉决定刑事诉讼法赔偿委员会收容审查赔偿请求

摘要:<正>【裁判要旨】对于已经刑事拘留,后发现刑事拘留错误而又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应将刑事拘留时间折抵行政拘留时间。对刑事拘留时间已经折抵行政拘留时间的,不再给予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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