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程旋; 肖晓娜保险期限保险价值责任认定超过保险赔偿限额赔偿责任保险标的第三者责任险受偿责任限额
摘要:投保人就同一车辆分别在两个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是否属于重复保险?该车辆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交通事故,因现行法律对同时购买两份交强险并予以受偿没有禁止性规定,司法实践中是否承认重复保险?在理赔时,法院该如何进行责任认定和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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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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