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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效力范围的边界与限制

作者:张玉敏; 凌宗亮商标权保护效力范围权利边界知识产权审判最高人民法院正义概念社会公众商标侵权

摘要:“给每个人以其应得的东西的意愿乃是正义概念的一个重要的和普遍有效的组成部分。没有这个要素,正义就不可能在社会中盛兴。”‘崦商标权司法保护中,正义价值的实现要求我们应准确界定商标权的效力范围,使商标权人和竞争者以及社会公众都能够各得其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经济形势下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大局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09]23号)也明确要求:“正确把握商标权的专用权属性,合理界定权利范围,既确保合理利用商标资源,又维护公平竞争。”然而。对商标权效力范围的现有界定和探讨并不清晰,也给司法实践带来一定困惑。商标权效力范围应当包括权利边界和权利限制两个层面,二者的正确区分和适用对于明晰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与正当使用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希望本文的探讨能够对商标权效力范围的明晰有所裨益,进而在商标权保护中实现正义的价值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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