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戴盈盈紧急避险跳车避险行为驾驶员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公司原告汽车运输被告车辆保险
摘要:正【裁判要旨】在机动车刹车失灵发生故障的情况下,乘客跳车自救属于紧急避险行为范畴,由此产生的损害由险情引发人即驾驶员承担责任。乘客跳车后其身份即发生变化,已由"车内人员"转化为"车外人员",属于交强险赔付对象。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部级期刊
人气 308872 评论 20
北大期刊
人气 122392 评论 44
人气 88469 评论 25
人气 54450 评论 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