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丽新车购置价定值保险合同实际价值保险事故保险金额保险条款车辆购置税机动车保险行业原告
摘要:正【裁判要旨】一般的保险合同中,保险金额的确定有三种方式:新车购置价、车辆实际价值和协商确定。当被保险车辆发生损失计算车辆实际价值时,所依据的新车购置价是以保单上载明的新车购置价为准还是以被保险车辆最初购买价格为准?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以保险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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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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