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薛军; 张志刚债权人代位权担保制度相对性原则补充性次债务人给付义务法律
摘要:在债权有担保的情况下,债权人未先行利用债的担保制度实现债权.是否有权直接行使债权人代位权.要求次债务人履行针对债务人的给付义务?对此实务中存在不同的认识。一种观点认为,既然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就应该允许债权人直接行使代位权。另一种观点认为,在债权有担保时,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应该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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