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媛媛行政赔偿诉讼举证责任价值衡量合理分配赔偿数额损害事实程序违法行政行为
摘要:【裁判要旨】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被告有权提供不予赔偿或者减少赔偿数额方面的证据。但在由于被告行政行为程序违法导致原告对损害事实举证困难的情况下,法官应当运用价值衡量的方法,重新分配举证责任,要求被告承担该部分事实的举证责任。如无法举证的,则由被告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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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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