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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权属证书不再作为房屋登记行为的事实根据

作者:辛坚; 闵海峰; 章豪杰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行为事实根据行政诉讼法表征形式不予受理法定条件起诉人

摘要:【裁判要旨】物权法施行以后,房屋登记簿成为房屋登记行为的表征形式和事实根据,房屋权属证书只能作为房屋权利的证明,不再能作为房屋登记行为的事实根据。起诉人针对房屋登记行为提起行政诉讼,但只提供房屋权属证书的,法院应以起诉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三)项规定的法定条件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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