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宋文凯借款人抵扣行为人构成要件证据证明犯罪处理
摘要:【裁判要旨】提供给吸毒者吸食以抵扣借款的行为应区别对待:如果行为人以抵扣借款而从中赚取差价,此种行为符合贩卖而从中牟利的行为构成要件,应认定属于贩卖犯罪:如果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以牟利为目的而为借款人代购仅用于吸食的少量以抵扣借款,则一般不宜作为刑事犯罪处理.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部级期刊
人气 309015 评论 20
北大期刊
人气 122419 评论 44
人气 88500 评论 25
人气 54472 评论 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