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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驰名商标在中国香港注册公司并许可他人在大陆地区使用的责任

作者:魏金汉; 张小玲中国大陆地区连带赔偿责任注册公司中国香港驰名商标企业字号他人香港地区

摘要:【要点提示】在中国香港地区使用知名企业字号或商标恶意注册企业,然后以公司名义许可中国大陆地区企业或个人在产品上使用其企业名称.若中国大陆地区企业或个人的使用方式可能造成相关公众混淆的,中国大陆地区企业或个人构成不正当竞争。如突出使用的则构成商标侵权.在中国香港地区注册的公司应对中国大陆地区企业或个人的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若有证据证明中国香港地区注册公司注册人的注册目的就是以公司的形式实施侵权的.可直接追究注册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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