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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损害赔偿计算的标准时问题?

残疾赔偿金标准最高人民法院二审法院法庭辩论一审程序赔偿权利人

摘要:编辑同志:张某因发生交通事故致残,诉至法院。此案二审法院发回重审。重审中,对于如何确定上一年度以计算残疾赔偿金时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5条第2款规定,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因重审适用一审程序,且残疾赔偿金对赔偿权利人利益损失的填补主要是指向未来,故应该以重审法庭辩论终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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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

《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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