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继承弘扬董必武法制思想做好新时期人民司法工作——在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第十届年会上的发言

作者:安东司法工作法制思想董必武第十届年会法学思想人民新时期新中国成立

摘要:董必武同志作为我国老一辈马克思主义法学家,是新中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主要奠基人之一。他在革命战争年代和新中国成立后长期从事政法领导工作,在实践中提出了一系列符合中国国情的法制思想和观点,提出并倡导依法办事的法制原则。提出并落实加快立法进程、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和建立人民司法体系的法制建设目标,并在建国初明确提出司法工作必须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方针。尤为重要的是,他提出了要在法制建设中坚持党的思想路线和群众路线的思想,这依然是新形势下做好司法工作的正确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人民司法

《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