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振宇政府信息公开举证责任分配行政机关证据证明检索人员工作态度检索方法综合评价
摘要:【裁判要旨]行政机关需要对政府信息不存在的主张承担主要的举证责任.行政机关要提供证据证明其进行了合理搜索而没有发现信息存在的事实;法院要综合考虑检索载体的完整性、检索方法的适当性以及检索人员的工作态度,综合评价行政机关进行的搜索是否合理;其他行政机关所作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不能直接证明所指行政机关处保存有相应的政府信息。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部级期刊
人气 308872 评论 20
北大期刊
人气 122392 评论 44
人气 88469 评论 25
人气 54450 评论 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