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戴建平父母子女成年子女赡养义务自然权利身份关系公序良俗赡养权裁判
摘要:【裁判要旨】成年子女探望父母是行使赡养权和履行赡养义务的组成部分,是基于父母子女这一身份关系当然派生出的自然权利,符合社会人伦常情和公序良俗。当父母拒绝成年子女探望时.成年子女不能以强迫的方式要求父母接受探望.只能在征得被探望者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协商确定何时、何地及以何种方式进行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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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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