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双利; 魏大海服务商标意义地域性司法商品商标第三产业国际公约服务业
摘要:最初意义上的商标仅指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只是在第三产业服务业出现后才得以出现,但其一经出现便迅速得到国际公约和各国商标法的认可。与商品商标已经较为成熟的研究相比,对服务商标的研究目前尚处于初级阶段,少有专门的研究。尤其在服务也是一种有价值的商品的观念熏陶下,对服务商标进行专门研究更是缺乏足够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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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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