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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破坏性手段从输油管道盗窃原油的定罪处罚

作者:张召国; 刘振会定罪处罚输油管道破坏性原油盗窃法院审理输油管线胜利油田

摘要:【案情】 被告人:赵基平、常立祥、赵吉刚。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 1 2002年11月份的一天晚上,被告人赵基平、常立祥与徐孟章、付长庆(均在逃)预谋后,在山东省广饶县石村镇境内胜利油田现河采油厂乐安联合站北侧2公里处的地下输油管线上打眼安装上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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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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