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邹双卫违约金条款损失当事人约定状态合同义务违约责任形式仲裁机构人民法院
摘要:为了担保合同义务的履行,当事人通常在合同中订立违约金条款作为合同不履行时的违约责任形式。对于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变更,即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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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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