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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公示违规装修图片侵犯隐私权

作者:崔颖华侵犯隐私权物业公司装修公示物业管理公司图片违规管理行为

摘要:[裁判要旨]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本质上是一种业主委托的契约义务行为,而非行政行为意义上的管理行为,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物业管理公司实质是向业主提供服务,故其入屋检查装修并将结果公示符合侵业主隐私权的构成要件,但鉴于该侵害情节轻微,主观过错不深,物业公司应承担的责任应以清除公告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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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

《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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