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曹发贵大陆居民台湾地区中介费合同的效力土地房地产买卖地方法院合同有效
摘要:【要点提示】大陆居民中介我国台湾地区的房地产买卖比较鲜见。买卖成交后.中介人林一德还有新台币220万元的中介费没拿到,而买受方吴堡尧虽然成为“地主”,土地却被台南地方法院检察署冻结。这样,买受方与中介人之间就该不该支付剩余中介费发生纠纷。法院判决居间合同有效,支付全部居间报酬的条件已经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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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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