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高静商品特有名称驰名商标注册知识产权法律知名商品法规保护无形财产权二审法院
摘要:未注册驰名商标与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皆为无形财产权,受我国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保护。由于两者权利的边界时有交叉、重叠,相关规则尚付阙如,实践中难以掌握和区分。本案二审法院认为荣华饼家有限公司对“荣华月饼”进行长期、持续、大量的宣传和销售,且该名称具有区别商品来源的显著特征。应认定为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充分保护了权利人通过诚实经营、长期市场积累所形成的特有名称权益。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