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玉飞; 谢颖股权转让合同居间合同效力认定涉外审批机关交易金额交易税费法律法规
摘要:【要点提示】在涉外股权转让合同中,居间人或当事人为减少交易税费。常常签订交易金额不同的阴阳合同,虚假交易金额的阳合同已报审批机关批准.真实交易金额的阴合同未报审批机关审批.对该未经审批的阴合同是否有效。以此为基础的居间合同是否有效,现行法律法规未有明确规定。笔者认为,如股权转让行为已得到审批机关批准,当事人已经按照真实交易金额的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完毕.可认定涉外股权转让合同已生效.以此为基础的居间合同也应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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