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忠申请再审法律程序利益保护人民法院审查范围再审申请审理范围
摘要:【裁判要旨】申请再审人不享有再审利益、超出原审审理范围的再审申请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再审审查范围,人民法院应予驳回。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部级期刊
人气 309311 评论 20
北大期刊
人气 122430 评论 44
人气 88545 评论 25
人气 54481 评论 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