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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生效调解书确认的赠与不得任意撤销

作者:李益松; 孙广东法院强制执行调解书撤销生效当事人约定人民法院赠与合同权利转移

摘要:调解书中载明的当事人约定的赠与仅具有确认性质,当事人不得据此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不得撤销,对于经人民法院生效的调解书确认的赠与应类推适用该款法律规定,亦属不得撤销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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