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涵选择性罪名有期徒刑没收财产海洛因第二款刑法
摘要:隐瞒罪的罪名由来 犯罪中的隐瞒罪,是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所规定之选择性罪名。1979年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制造、贩卖、运输鸦片、海洛因、吗啡或者其他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第二款规定:“一贯或者大量制造、贩卖、运输前款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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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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